1978年路易斯·布朗的誕生就意味著試管嬰兒技術正式公布于眾,然而,它的存在除了肯定,更多的是爭議。在這項技術發(fā)展后的32年,也就是2010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yī)學獎才正式頒給了試管嬰兒之父羅伯特·愛德華茲,作為試管嬰兒的“致歉禮”。
試管嬰兒明明屬于20世紀高新的醫(yī)療技術,為什么在輔助不孕不育患者生育的同時卻仍不被眾人認可呢?的確,試管嬰兒這一項技術成功輔助誕下了約850萬個試管寶寶,但在這發(fā)展期間,衍生的第一代至第四代試管嬰兒技術、代孕、供卵供精等多方面的生殖領域,均伴隨著愈來愈多的爭議。無論是人們常講的倫理層面,還是科學家們探究的技術層面等,都背負著重任與壓力。就好比在中國,代孕這一衍生的輔助生殖技術,被政府直接“一刀殺”,只因它的商業(yè)泛濫與醫(yī)療安全等緣故。
“或許是因為它面臨著許多的倫理爭論”,愛德華茲在談及試管嬰兒獲遲來諾獎這一事時,如此回答。與此同時,諾貝爾生理學或醫(yī)學獎評審委員會如此評價,“對于現(xiàn)代醫(yī)學來說,愛德華茲為試管嬰兒所做的貢獻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所以,可想而知,一項新技術的研究成果并不能只是簡簡單單的依靠科研工作者的推廣,更多的是需要人們的認可和努力,才能更好地服務于自身,也就是常說的“為人民服務”。
當然,就像上文提到過我國關于試管嬰兒的法律條例,我們需要清楚的知道這一技術與法律間的關系,好比互聯(lián)網的發(fā)展,衍生出了互聯(lián)網法規(guī)和法院一樣,起初的矛盾化被直接摒除后,會隨著時代的發(fā)展,開始直接尋求合理化和包容化。試管嬰兒這一技術,需要讓我們敬仰的是生命與法規(guī),備受爭議的倫理道德相當于是一個尺度,有爭論才有發(fā)展,才能進步。如今,我國亦在不斷探尋和探討試管嬰兒這一技術的衍生行業(yè)的存在性,望有日可以愈加全面化和合理化,意在解決愈來愈多人們的生殖問題。